二、自Coinbase[3]案看IRS對加密貨幣的執法策略
為使加密貨幣稅執法可以創建出類似瑞士銀行管理離岸賬戶之有效反饋循環,IRS在2016年,向一間數位貨幣交易平台Coinbase發出了所謂的「John Doe傳票」,希望藉此取得該網站上一些身份尚未為IRS所知悉之用戶紀錄,希望透過蒐集大量累積的數位貨幣交易資料,能進一步識別出原為匿名交易之當事人。在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授權IRS向Coinbase發出傳票之命令後,Coinbase及其用戶提出抗辯;其中Coinbase主張,傳票之授權過於寬泛,且IRS不應使用傳票來進行「一般研究」,此外,用戶則向該地方法院提起阻止IRS採行此類傳票來獲取用戶資訊之訴訟。
其後,司法部在與Coinbase之代理人會面後,同意縮小傳票之範圍為「僅限在特定年份內,發送或收到價值20,000美元以上之比特幣得用戶」。至於該加州地方法院,則一方面同意該傳票之使用,但仍要求IRS,其使用應「不超過實現其目的所需之範圍」。
準此,法院在最後作成的裁定認為,IRS實際需要的是賬戶持有人之身份及交易記錄,而在系爭案件中,即便是業已縮小範圍之傳票,其所要求之資訊,仍比實現其目的實際所需之資訊多得多;例如,IRS實際需要的是賬戶持有人之身份及交易記錄,但傳票卻要求提供所有之錢包地址、全部賬戶、錢包、金庫的公共密鑰,KYC[4]記錄等,甚至包括Coinbase與帳戶持有者之間的通訊紀錄,故此,法院決定進一步限制IRS所發出傳票之涵蓋範圍,並認為,嗣後若政府確實需要更詳細之紀錄,法院可以直接向納稅人或Coinbase發出傳票,通知特定之用戶。
惟,即便法院限制了IRS之授權,然該發之傳票仍讓IRS獲得超過10,000名以上Coinbase賬戶持有人之交易資訊。
其實,除了Coinbase這個案件外,值得注意的是,IRS不僅在蒐集外國銀行賬戶之資訊,甚至也向美國的一些快遞公司,如FedEx、DHL和UPS發出了「John Doe傳票」,以便查看與美國人相關之外國銀行賬戶,準此,IRS可能會採取類似之舉措,對加密貨幣交易數據進行檢測,亦可能在必要時,對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如,Facebook、Google、Twitter等沒有明確使用加密貨幣技術之社交媒體平台發出傳票。
[3] Coinbase是一家數位貨幣兌換線上平台公司,允許其用戶用比特幣等數位貨幣進行交換和交易。
[4] Know-Your-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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